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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2023-04-28
用人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测及评价,以评价劳动者对有害因素的接触水平是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