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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6
- 2021-04-01
- 2021-02-03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指引
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节后人员大量流动和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是防止交叉感染的关键期。为配合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落实企业自身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广东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广东科旭公司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贯彻做好相关工作。
01
疫情防控指引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负责人是企业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牵头建立企业防疫工作机制,及时执行各级政府的防控工作部署,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对发现疫情隐患及身体异常员工按照预案分工机制,做到快速、规范、高效处置。
(二)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对务工人员做好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全面摸查员工状况。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鼓励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复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达上班单位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对以上员工,应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以及计划返回时间、方式等相关情况。对于其他员工,企业负责人要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四)落实防控隔离措施。企业发现员工在企业内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隔离措施,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及时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有关情况;员工不在企业内期间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自行前往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报告企业,由企业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议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停产。
(五)严格人员管控。企业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配置防控专员专岗,对进出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开展每日健康检测,落实员工健康台账制度;严格控制人员的流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不组织聚集性活动,鼓励实行分时段上下班制,科学设置车间的工位,保持适当的间隔和良好通风,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企业。
(六)加强个体防护。企业应当加强卫生防护管理,对进入企业人员应当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严格要求在人员集中的区域和密闭空间全程佩戴;在就餐安排上,落实分餐制和错峰就餐;住宿管理上,实行严格区域,避免员工串门集聚;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强化人文关怀,缓解员工在防控压力下的过度心理压力。
(七)加强消毒防疫。企业应当加强对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办公、生产和生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
(八)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
02
企业复产安全生产指引
(一)召开一次班子会议,强化组织领导。各类企业复工前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要召开一次班子会议,认真分析企业面临的防疫和安全生产形势,准确研判各项安全风险,制定行之有效的复工方案和措施,落实分级风险管控责任,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张贴于企业生产经营现场醒目位置,接受监督。
(二)制定一套严密的复工方案,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各类企业要根据属地防疫工作要求和企业性质,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方式步骤、时间节点及防范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制订本企业防疫指引和安全生产工作操作规程,相关方案和指引(规程)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全体员工公布。
(三)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观念。各类企业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策略,化整为零,可通过分散培训、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和微信公号课程推送等方式,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市应急管理局制作了线上培训课堂,可通过“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点中间位置【零事故】菜单,然后再点击【节后复产线上培训】,进入线上培训页面开展培训。)
(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强化风险管控。各类企业要对节后重新启动的生产运行系统如管道、阀门、仪表等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如通风除尘、污水处理、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爆装置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对安全设施和风险较大的关键部位要加大检验、检查力度,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严禁企业“带病”复工,设备“带病”运行。
(五)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评估,强化高危作业监管。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吊装、爆破、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行为。要深刻吸取省内发生的多起有限空间中毒事故暴露出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严防高危行业风险叠加酿成事故。
同时,高危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验收。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货物运输等高危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组织相关力量进行评估和验收,凡未经自查自纠并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六)制定一个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类企业要完善防疫特殊时期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危险作业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复工时段的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调度,保证充分的应急救援人员队伍待岗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到位,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