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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6
- 2021-04-01
- 2021-02-03
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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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
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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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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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中山市民众镇沿江村沿祥路1号101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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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粤中危化经字〔2024〕000139号,发证机关为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有效期至2025年1月28日,经营方式为专门从事仓储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为硝酸(2285)、1,2-二氯乙烷(EDC)(557)、乙酸(冰醋酸)(2630)、过氧化氢溶液(双氧水)(903)等35品种。 该公司现有从业人员44人,占地面积46666.7m2,建筑面积5656.23m2。该公司厂区主要有综合楼1栋、储罐区1个、汽车装卸区1个。其中储罐区共有储罐29个,分为四个罐组。罐组Ⅰ(占地面积4498.35m2)、罐组Ⅱ(占地面积3405.59m2)、罐组Ⅲ(占地面积4403.37m2)、罐组Ⅳ(占地面积3243.23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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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KXAXP24042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项目负责人 |
潘鹏辉 |
项目组成员 |
刘邵安、李志梅、李本东、牛庆东、宋彩念 |
报告编制人 |
潘鹏辉、刘邵安、李志梅、李本东、牛庆东、宋彩念 |
报告审核人 |
潘广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万宁 |
技术负责人 |
李铁瑛 |
现场开展工作 |
评价人员 |
潘鹏辉、刘邵安、李志梅、李本东、牛庆东、宋彩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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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4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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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项目相关资料、与企业沟通项目、编制评价报告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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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安全现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其经营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七十号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修改,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延期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罐组I和罐组II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分别属于“二级”和“三级”。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所采取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5年修订版)、《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3〕17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的要求,其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具备了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现场相片
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KXAXP2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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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广泰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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