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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科旭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总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三路,并设有增城区石滩镇广州检测中心,东莞分公司、韶关分公司和佛山分公司,服务网络覆盖广东省全省及部分省外市场。公司秉承“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及时准确、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的HSE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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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信息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名称

广东欣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2MAE85DLX6U

所属行业

锂离子电池制造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谢炳新

在册职工人数

30

劳务派遣工人数

0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名称

广东欣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现状评价报告编号

KXXP26035

联系人姓名

谢绍勇

联系电话

13430243188

联系邮箱


产品情况

锂电池组装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地理位置1

广东省

惠州市

博罗县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

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地段(7号厂房4-5楼)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地理位置2

广东省

/

/

/

/

备注

同一评价任务有多个工作场所地理位置的需分别列出。

二、评价任务的承担机构、开展工作的时间和参与的技术人员情况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广东科旭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陪同人名单

2026-04-20

黄威龙、陈楷宁

谢绍勇

现场采样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陪同人名单

2026-04-22

虞林瑞、谭彩笑

谢绍勇

2026-04-23

虞林瑞、谭彩笑

谢绍勇

2026-04-24

虞林瑞、谭彩笑

谢绍勇

现场测量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陪同人名单

2026-04-22

虞林瑞、谭彩笑

谢绍勇

2026-04-23

虞林瑞、谭彩笑

谢绍勇

2026-04-24

虞林瑞、谭彩笑

谢绍勇

实验室检测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2026-04-30

冯颖彤、胡伟聪、林依珊、卢海兰


2026-04-30

杨浩


编制检测报告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2026-05-06

谭彩笑、虞林瑞、陈万宁


编制评价报告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2026-05-15

潘鹏辉、陈楷宁、刘禧、陈洁玲、陈万宁


三、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结果判定情况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及判定

1)岗位汇总检测结果及判定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有害因素

接触水平(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和峰接触浓度

结果

判定

CTWA

CSTE CPE

CME

PC-TWAPC-TWAa

PC-STEL

MAC

PE

生产车间

点焊工

总尘(电焊烟尘)

1.6

2.5

/

4//

-

-

12

合格

生产车间

焊锡工

二氧化锡(按Sn计)

<0.06

<0.09

/

2//

-

-

6

合格

生产车间

点胶工

二氯甲烷

<6

<6

/

200//

-

-

600

合格

生产车间

点胶工

甲醇

<0.2

<0.9

/

25//

50

-

/

合格

2CPEPC-TWA值的3倍至5倍之间,且不符合职业接触控制要求的情况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采样地点/时机

有害因素

接触浓度 (mg/m3)

不符合职业接触控制的情况


3)混合接触超标情况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采样对象/工位

混合接触有害因素

接触浓度 (mg/m3)

接触限值比值 

混合接触比值

结果

判定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及判定

 1噪声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LEX,8h结果

[dB(A)]

LEX,W结果

[dB(A)]

是否属噪声作业岗位

结果

判定

生产车间

分选工

78.4

/

符合

生产车间

点焊工

75.6

/

符合

生产车间

组装工

76.3

/

符合

空压机房

机电工

67.2

/

符合

2高温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体力劳动强度

接触时间率(%)

WBGT结果

()

职业接触限值

()

结果

判定

生产车间

热缩工

100

28.2

31

符合

实验室

实验工

6.2

28.1

34

符合

3工频电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8h工频电场结果

kV/m

职业接触限值

kV/m

结果判定

4工频磁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测点

检测结果

(µT)

职业接触限值

(µT)

结果

判定

5紫外辐射有效辐照度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罩位

紫外辐照度(µW/cm2)

有效辐照度(µW/cm2)

职业接触限值

(µW/cm2)

结果

判定

254 nm

UVC

297nm

UVB

365nm

UVA

生产车间

点焊工

眼部

<0.1

<0.1

<0.1

<0.1

0.24

符合

6紫外辐射辐照度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身体

部位

防护

用品

部位

(内/外)

254 nmUVC

297nmUVB

测量

结果(µW/cm2)

职业接触限值(µW/cm2)

结果

判定

检测结果(µW/cm2)

职业接触限值(µW/cm2)

结果

判定

7微波辐射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接触时间

(h)

功率密度(µW/cm²)

职业接触限值(µW/cm²)

结果

判定


8手传振动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m/s2

结果

判定

9激光辐射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波长

(nm)

照射

时间(s)

照射

部位

辐照度

(W/cm2)

职业接触限值

(W/cm2)

结果

判定


10超高频辐射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电场强度(V/m

接触

时间

h

职业接触限值(V/m)

结果

判定

11高频电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电场强度(V/m

接触

时间

h

职业接触限值(V/m)

结果

判定


12高频磁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磁场强度(A/m

职业接触

限值

(A/m)

结果

判定


3.放射性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及判定

1)放射防护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测点

检测结果

(µSv/h,µGv/h,Bq/m3Bq/cm3)

控制水平或行动水平

(µSv/h,µGv/h,Bq/m3Bq/cm3)

结果

判定


2)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监测结果

mSv/a

剂量限值

mSv/a

结果

判定


四、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接触的职业病有害因素

接触人数

工作时间

(h/d,d/w)

生产车间

点焊工

总尘(电焊烟尘)|紫外辐射

2

8,5

生产车间

焊锡工

二氧化锡(按Sn计)

4

8,5

生产车间

点胶工

二氯甲烷|甲醇

2

8,5

生产车间

热缩工

高温

1

8,5

实验室

实验工

高温

1

8,5

五、评价结论建议

1.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

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化学毒物

二氧化锡(按Sn计)|二氯甲烷|甲醇

物理因素

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粉尘

总尘(电焊烟尘)

2.超标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超标原因分析

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超标的工种或岗位

超标原因分析

/

/

/

/

/


3.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年度

检出职业禁忌证种类(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其他)及其人数及调离情况(有、无)

需要复查(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其他)人数及复查结果

检出疑似职业病种类(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其他)及其人数和提请诊断情况

试运行或投产以来职业病发病种类和人数

2026

0

0

0

0


4.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一般)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C类制造业第38大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第3841小类“锂离子电池制造”。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本项目属于目录中第三类“制造业”第三十八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第4条“电池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建设项目。综合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时间、频次等综合分析,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4.分项结论(注:分项结论判断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对于不符合和基本符合项存在的问题作出简要说明。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体布局

符合

/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辅助用室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警示标识设置欠全面,缺少点胶岗位的化学毒物等警示标识。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不符合

制订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但未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符合

/


6.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部位或环节

接触岗位

关键控制措施

二氧化锡(按Sn计)|二氯甲烷|甲醇

生产车间

焊锡工

1)焊锡处、点胶等均设置侧吸罩+废气处理系统,确保产生的有害气体能及时排出; 2)加强车间内全面通风,增加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 3)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氧化锡(按Sn计)|二氯甲烷|甲醇

生产车间

点胶工

1)焊锡处、点胶等均设置侧吸罩+废气处理系统,确保产生的有害气体能及时排出; 2)加强车间内全面通风,增加车间内通风换气次数; 3)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补充措施和建议

1综合建议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针对不符合项提出如下建议: 表13.1-1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综合建议表 序号 项目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建议 1 职业病危害告知 警示标识设置欠全面,缺少点胶岗位的化学毒物等警示标识。 建议用人单位参照表11.8-2完善作业现场操作岗位上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制订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但目前未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持续改进性建议 针对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上不完善之处,提出以下建议: 用人单位应在厂区内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应定期补充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管理方面建议 1)在“6.3.2.1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及临界不良效应说明”的备注中标注“G2A”的为对人可能致癌,标注“G2B”的为对人可疑致癌,对于标有致癌性标识的化学物质,建议应采取最先进的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手段,以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的接触水平。 2)在“6.3.2.1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及临界不良效应说明”的备注中标注“皮”的有害因素,是指该有害因素可通过皮肤、黏膜和眼睛直接接触,经完整的皮肤吸收而引起全身效应。对于这些化学物质即使该化学有害因素的空气浓度符合卫生要求,劳动者仍有可能通过皮肤接触而引起过量的接触,建议需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皮肤的直接接触。 4评价、检测工作建议 用人单位在今后的生产运营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生产作业场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

七、现场调查和现场采样/测量图像

1.现场调查时拍摄的照片。

KXXP2603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