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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6
- 2021-04-01
- 2021-02-03
评价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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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
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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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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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明城园区城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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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668218835A,住所为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明城园区城七路,法定代表人莫仲文,注册资本陆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 该公司目前许可的产品和产量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漆3000吨/年、聚酯树脂清漆1800吨/年、聚酯漆稀释剂1000吨/年、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1300吨/年。由于市场变化,该公司变更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总产量不变),变更后产品和产量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漆3000吨/年、聚酯树脂清漆1000吨/年、聚酯漆稀释剂1000吨/年、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1300吨/年、聚氨酯漆8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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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KXAXP24055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项目负责人 |
潘鹏辉 |
项目组成员 |
刘邵安、李志梅、李本东、牛庆东、宋彩念、邱志球 |
报告编制人 |
潘鹏辉、刘邵安、李志梅、李本东、牛庆东、宋彩念、邱志球 |
报告审核人 |
潘广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陈万宁 |
技术负责人 |
李铁瑛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评价人员 |
潘鹏辉、刘邵安、李志梅、李本东、牛庆东、宋彩念、邱志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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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区间) |
2024年07月25日~2024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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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收集项目相关资料、与企业沟通项目、编制评价报告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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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总令〔2011〕第41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89号修正)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综合上述,评价组认为,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现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变更危险化学品生产品种的条件。 |
现场相片
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KXAXP24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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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福隆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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